免除担保责任的五种情形
时间:2023-07-04 08:44:30 2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如下情形:

1.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

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保证责任;

3.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保证责任;

4.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5.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

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如下:

1.因担保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

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3.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4.担保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5.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责

6.担保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全文7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主债权 最新知识
针对免除担保责任的五种情形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免除担保责任的五种情形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