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的开始时间是哪一年?
时间:2023-09-11 12:40:20 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服务期是指从培训结束后的开始计算的。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对服务期的开始时间做出强制性的规定,而是以双方约定的为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是从培训结束后的开始计算的。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对服务期的开始时间做出强制性的规定,而是以双方约定的为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服 务 期 的 法 律 规 定 是 什 么 ?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一定期限后,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的一定待遇或者安排的职务。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着详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服务期未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应当依法办理失业手续,并接受再就业培训或者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一种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着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服务期未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一种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着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服务期未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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