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行为并非违法行为,然而却已构成了严重的违约事实。对于经过合理催告后在预计时间内仍然无法履行交付义务的情况,尽管买方暂时还无法解除整个购房合同,但他们有权依法向开发商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请求。若在经过多次催告后卖方仍未能按照预定时间执行相关义务,并且并未给予合理的解释说明其原因,那么买方将有权利宣布解约合同,同时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责任和支付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