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几个月由公司和劳动者自行协商,但是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新员工入职基本流程
核实证件
新员工入职当天,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供审核,同时收取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硕士研究生同时收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2.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习协议
已经毕业的新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生提前上岗实习,需签订实习协议。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后,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转入试用期。
3.人事处开具新员工报到证
新员工持报到证到所在部门报到。
4.发放《新员工上岗引导表》
《新员工上岗引导表》请于2周内提交人事处存档。
5.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转移:
6.人事处将新员工基本信息录入HR系统。
劳动法中就规定了,如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也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时的提交相应的文件办理入职手续。同时也要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工作报酬等信息,如果违约也可以通过合同来约束和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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