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由县级、市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表明开发商具有开发商品房最基本的基础:依法拥有国有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房的权利;P>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级、市级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由开发商在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前向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建设项目选址、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证明,是开发商使用土地的法定证明。未取得本证的用地单位是违法用地单位,房地产销售也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市两级城市规划部门颁发的确认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定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证号;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和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建筑编号,层数和结构类型;
(5)容积率面积和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市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是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主要施工许可证件之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为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
本案判决书认为,房产证上登记的业主未出资,故非不动产业主,且买受人认识其家庭成员,故其买卖合同无效。事实上,房屋产权人是否投资购买并不影响其对房屋的权利。如果父母以成年子女的名义购房登记,应视为赠与或家庭共有。但内部关系不能对抗第三方。鉴于产权证的公示效力,第三人与登记的产权人进行交易的,应当承认其合同效力。否则,将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和交易对手的合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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