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随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化应用的发展,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在劳动保障事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有些单位的信息系统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系统口令管理混乱,重要数据没有备份和加密,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加强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领导。在系统建设中认真执行国家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安全产品的选型上要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技术鉴定的产品。加强信息安全队伍的建设,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培训。从管理、教育和技术几方面入手,防范和化解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
二、建立制度,责任到人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密码口令、机房安全、设备安全、系统运行、网络通信、数据管理等,明确责任,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三、堵塞漏洞,全面防范
(一)加强应用系统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管理,根据其工作职责的不同,设置使用权限。通过对用户身份认证管理,保证用户的合法性。在应用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与社会保障卡的安全手段相结合,对持卡用户的身份进行鉴别。
(二)加强数据安全。通过系统权限、数据权限、角色权限的管理,建立数据库系统的权限控制机制。通过安全审计记录,跟踪用户对数据库的操作。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安全要求,采取不同层次的数据备份制度。对通过网络传输的重要信息,应进行数据加密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数据库灾害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安全。
(三)加强网络平台安全。配备有效的防病毒软件,防止网络环境的病毒感染和泛滥。在内部网与外部网之间,应采用防火墙技术,对进出内部网络的信息进行过滤,封堵某些禁止的业务。建立网络安全扫描系统和网络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对网络攻击进行检测和告警,及时发现网络系统安全漏洞,防止非法攻击对网络平台的损害。
(四)加强机房和设备安全。对信息系统所在环境、所用计算机设备、信息所载媒体进行有效的安全保护。机房建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注意防雷、防泄漏、防火、防盗。存储信息的备份介质要防尘、防潮、防霉变,保障系统的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接此通知后,要对本地区已建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于9月底前书面报我部信息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系统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防患于未然。
2002年7月4日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