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建设单位来交。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付。
一、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业主未入住时,物业费可按70%的比例缴纳。竣工但未出售已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小区,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没有及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建设单位应当足额缴纳物业费。小区的物业收费应遵循成本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合法的产权面积进行收取。已办理产权证的业主,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缴纳物业费。
二、物业费收的贵应该怎么办
物业费收的贵,如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同时注意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三、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拒交物业费是合理的,反之不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不能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
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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