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时,如果超出了合同工期,需要分不同的原因进行讨论,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比如发包方场地协调出现问题,导致施工方迟迟不能进场施工,或者发包方提供施工材料,但材料却迟迟无法进场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由发包方承担延期责任。
如果是因为施工方的原因,比如设备、人员不到位,施工人员拖延严重等原因,导致超过工期的,则由施工方负责。此外,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即客观无法施工的情况,比如停电、政府原因或者天气原因导致的施工无法继续,由此产生的延期不应当由施工方负责,发包人不得据此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提醒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保留必要的各方协调、通知,催促等书面文件,比如当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迟迟未入场时,或者出现大面积停电、冬季提前冻土无法施工时,施工方应当要求对上述事件的发生时间和期限进行记录,并交由发包方确认,以作为日后出现延期时可以免责的证据。
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或工程师未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以致不能施工;
3、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8小时;
5、不可抗力;
6、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装修合同签了,还未开工,可以取消合同吗
签订了合同之后还未开工,可以取消合同。具体如下:
1、如果是施工方的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开工的,是施工方有违约行为,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对方也需要为违约行为承担赔偿;
2、如果是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开工,那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违约起诉流程如下:
1、因合同违约提起的诉讼,可以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也可以到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2、起诉方需要事先准备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如真实姓名、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等,准备能够证明违约方违约的各种事实证据材料;
3、立案后,法院通过调解、庭审、调查等程序,判决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是施工方的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开工的,是施工方有违约行为,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对方也需要为违约行为承担赔偿,合同违约提起的诉讼,可以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也可以到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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