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意义有:
1、填补损坏,填补损害是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救济手段;
2、精神补偿与安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慰金是一种具有赔偿和抚慰双重功效的特殊赔偿金;
3、制裁过错方,让过错方承担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是对无视配偶权益、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的谴责和惩罚;
4、保护无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的实施,可以保证离婚后无过错方及其子女的生活,提高单亲家庭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单亲家庭子女的健康成长。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一)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二)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三)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四)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五)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六)左右邻居的证词。
(七)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八)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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