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小区合法吗
时间:2023-03-27 21:11:10 4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有钱人在未征用耕地上,建楼售卖是违法的,一旦发现,立即拆除,购买者必将血本无归。

如果是合法征用耕地,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征用审批的耕地是建设用的,只能建设工厂设施,禁止盖住宅楼售卖。二是,征用射审批的是住宅用地,方可建设住宅楼,核发售楼证后,可以合法出售。

一、村里违章建筑怎么拆除

(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二)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三)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农村违法建筑有哪些

(一)未获得规划许可就进行新建、扩建的;

(二)农村自建房屋、现有宅基地周边加盖房屋、阳台等;

(三)未经批准,在承包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上新建或者扩建房屋的;

(四)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是新建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空间的,如道路、绿化带和其他新建房屋的;

(六)拆迁通知发出后,临时新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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