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主要职责八个到位如下: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4、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5、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6、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7、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8、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物业服务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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