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的情况下造成单位设备损坏的不需要赔偿;反之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或者违法工作纪律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则需要进行赔偿。
劳动者擅自离职要赔偿吗
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实践中,若劳动者辞职的话,则需要按照规定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同时要是在辞职的时候有违约行为的话,那此时劳动者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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