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段落,我们可以得知劳动仲裁处理时间最长为60天。如果仲裁案件较为复杂,仲裁法院必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如果需要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5天。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该段落主要介绍了劳动仲裁处理时间以及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相关规定。
劳动仲裁处理时间最长为60天。如果仲裁案件较为复杂,仲裁法院必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如果需要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裁 决 期 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期限为四十五日。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期限,可以经过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长十五日。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再次延长期限,可以经过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长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笔录,由仲裁员和记录员在笔录上签名。裁决书应当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仲裁庭应当注明。
劳动仲裁处理时间较长,但当事人有权利在规定期限内寻求法律支持。仲裁庭裁决后,当事人应当签收裁决书,否则仲裁庭应当注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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