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买受人应当将房屋原状返还出卖人,出卖人将收取的价款返还买受人。
2、如果买受人在居住使用诉争房屋期间,对诉争房屋及院落进行装修、翻建、扩建,其对于添附部分享有所有权。一般处理为,买受人将原物及添附一并返还及给付出卖人,由出卖人将添附价值补偿买受人。
3、按过错赔偿损失。一般情况下,出卖人明知或应当知晓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而出卖,应当就合同无效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4、拆迁少补偿。如果遇到拆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小产权房购买人可从产权人或被产权人的补偿利益中分得部分,同时还需诉讼解决。
一、小产权房交易合同有效吗
已购买的小产权房,并非都无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种效力认定:
1、有效的情况:
(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2)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如果存在比较特殊的情况,经组织和部门批准后,开具证明文件,可以进行交易,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2、无效的情况:
(1)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
(2)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
(3)小产权房未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规定:
《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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