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问题的处理方式应以承租人装修前是否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进行不同处理。若承租人装修前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租赁合同解除后,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进行恢复原状或保留现状。若承租人装修前未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承租人是否可以装修承租房屋
在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对此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房屋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二、出租人收回房屋需要赔承租人装修吗
出租人收回房屋一般不需要赔承租人装修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者符合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同时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房租到期装修费算谁的
关于租房到期装修费用的支付义务承担问题,若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装修费用的承担,按照约定处理。若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进行装修,但未同意支付装修费用的,无需支付装修费,此时,房屋的装修费用应当全部由承租人进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装修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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