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0年江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哪些情形不计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含: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不包含: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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