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份完备的特许加盟合同需要具备下列条款:
1.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2.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3.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
4.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
6.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
7.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一、劳动合同变更期限什么情况下可以续签?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属于续签:
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一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2、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变更不成,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
3、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
4、续签合同是再次签订合同,也就是至少算第二次签订合同,将来或许受二次合同后再签合同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变更合同期限既满足双方在期限上的约定,又不受第几次合同的限制。
5、如果是派遣合同则不受几次合同限制,原则上可采用续签合同,按规定续签合同期限必须两年以上。而变更合同期限则不受必须二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变更合同期限。
6、续签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可以维持原约定,也可高出原约定;而变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报酬原约定仍然维持不变,继续履行。
二、合同是否能规定期满顺延
合同能规定期满顺延。劳动合同的自动延期一般分为法定延期和约定延期两种:
1、劳动合同的法定延期是指劳动合同到期时,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劳动合同的终止受到限制,必须延期至相应情况消失时终止;
2、法定延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不需要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确认,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3、劳动合同的法定延期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约定的延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终止提出异议的,应当自动延期原劳动合同条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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