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提供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止执行裁定书或和解协议书;恢复执行申请书;恢复执行申请人应先将其提供的被执行人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清单到执行庭由主办人确认并加具体意见等材料;然后向业务综合组提交申请即可。
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你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原生效的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全文5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