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中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一、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处理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二、租赁合同单方解除有效吗
属于以下情况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属于以下情况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1、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租赁车辆起火灭失承租人是否应担责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对于租来的车辆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既然承租了租赁物并实际占用并控制,就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因为承租人保管不善致使车辆因火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而且因为承租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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