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
2、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可以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或者辞职,再或者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种方法有利有弊,请你考虑好,妥善解决。
4、若产生拖欠工资纠纷,建议咨询律师。
不管用工单位给不给加班费,每个月只能加班36小时超过36小时就是违法的,没和公司签合同不要紧,保留好与公司有关的东西当证据,比如工服什么的,在找单位同事给你作证,公司肯定得赔给你加班费的,证据是关键,加了几天班这些最好都要有证据,否则加了在多的班,没有证据这要是仲裁起来也是个问题,多搜集证据,问问同事是否愿意给你作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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