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裁定作出后多久开始执行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如果逾期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人身自由罚行政处罚执行时,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此类行政处罚执行主要有行政拘留.
(二)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行为罚(能力罚)行政处罚执行时,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责令从事违法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停止生产、停止营业。
(三)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财产罚行政处罚执行时,行政机关强制限制或者剥夺从事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财产权益,主要形式有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产。
(四)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声誉罚(也叫做申诫罚)行政处罚执行时,行政机关通过某种形式使违法者的名誉、声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一定限制或贬损,以使其不再违法。
主要形式有警告。
全文5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