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欠债不可以起诉母公司。合法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欠债之后应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一、集团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集团和公司的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地位不同。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集团公司及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2、内涵定义不同。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但并非所有集团公司都要成立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集团往往是强强联合;
3、公司注册的方式不同。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4、组织机构不同。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5、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塬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6、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7、独立性不同。公司是独立法人,集团不是独立法人;
8、民事经济活动当事人不同。集团由多个公司组成,不能作为民事经济活动当事人。
一、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开办公司需要下列流程:
1、编写公司章程;
2、刻私章;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4、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5、办理验资报告;
6、注册公司;
7、办理营业执照;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9、办理税务登记;
10、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总之,集团和公司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独立性、民事经济活动当事人以及管理的不同。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分公司可以设为股份制的吗
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因为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成立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制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能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因为分公司本身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也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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