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是确认劳动关系方面。
在劳动关系方面的确认,以及双方对于合同具体内容的确认,如果没有达成共识的话,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来提起劳动仲裁,此时,专门的仲裁员就会对签订合同本身的有效性,双方主体是否合格等等来做出一定的判断,在这些判断作出之后,就可以知道劳动关系是否发生了。
第二个,是终止变更或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1.劳动合同在订立的时候会出现问题,在其他后续的步骤之上也会出现问题,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解除合同,那么是不是双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如果是的话,就要提起一定的赔偿,在赔偿数额和赔偿的标准之上会出现一定的分歧,那么此时又需要仲裁机关的介入,让仲裁机关来确定赔偿数额和赔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2.仲裁机关介入了之后会给出一个仲裁书,那么被仲裁为应当负有义务的一方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觉得这个仲裁有失公正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把之前仲裁部门发布的仲裁报告一同提交上去,这对于法院的判决是一个参考性的文件。
一、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区别
1.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两者的顺序不一样,劳动仲裁在先,法院起诉在后,如果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必须事先已经经过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然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所以劳动仲裁具体来讲就是由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来给出一个判断,这个判断是比较公正客观的,当然当事人也可以不服这一个判断,在进行仲裁之后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最终的判决。
3.在一般情况之下,在提起劳动仲裁,并且得到仲裁结果的时候,这个事情就是已经可以解决了,因为仲裁机关的判断相对来讲是比较权威的,不过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这一个手段的话,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这是对于我国解决问题的解决资源的一种浪费。没有办法使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从而提高效率,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大家这么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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