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面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裁员时,哪些人员不能轻易裁掉?
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与本用人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要注意:向职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此前该职工仍然是用人单位的职工,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也要发给其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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