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待遇方面,协商解决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就工伤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2.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 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就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的争议仍然没有解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 以上程序若协商、仲裁或诉讼均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寻求社会组织的帮助,如工会等。
总之,在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协商解决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本着诚实、友好、合法的原则,充分沟通协商,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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