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
一、工伤事故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工伤事故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2、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
3、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构成名誉侵权要满足什么要件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客观上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所知。侵权人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错。被侵害的对象应该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
3、后果方面,侵权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声誉,使受害人感到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受到创伤。
三、精神损失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精神损害赔偿,又称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非法侵犯人格权而遭受到的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和安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夫妻离婚,则不能主张分割这部分财产。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分割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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