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赠予孩子的房子未过户能反悔吗
若婚姻关系破裂,夫妇双方选择将房屋赠与子女,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书的过户手续时,可以申请撤销这一决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
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适用于上述条款。
第六百六十三条明确指出,当受赠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
(3)未能按照赠与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离婚后分割的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房产可通过赠与的形式转让给子女。
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房屋赠与方和接受赠与方需共同签订一份关于房屋赠与事宜的书面协议,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须携带房屋所有者权证书、赠与合同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文件,依法足额缴纳相应的税费;接着是进行公证程序;此后,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赠与人应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
此处所指的交付,以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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