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规程》中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1)20%以上业主提议的;
(2)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会议的会议内容由召开临时会议的原因和目的确定。一般是一事一议。
二、业主投票权规定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上海《加强住宅物业业主大会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指出,住宅物业业主的投票权以套为单位计算。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所持投票权超过全部投票权30》的,应对其投票权予以限定。
三、业主大会的决定
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l/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能有效。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l/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四、业主大会的备案
业主大会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持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决议、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材料,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