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摘要主要介绍了劳动仲裁中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处理方式以及缺席裁决的判定和被申请人提起诉讼的相关问题。申请人需提供被申请人的真实确定准确的地址以方便仲裁机构送达仲裁法律文书。
如果对方是申请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按照撤回仲裁申请的方式处理。申请人若重新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如果是对方是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缺席裁决判定。这个时候的裁决结果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缺席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中需要注意申请人立案后,被申请人未到庭,仲裁庭审理时的首要问题就是被申请人的主体,审查被申请人是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的当事人。申请人立案后,应提供被申请人的真实确定准确的地址,以便仲裁机构向其送达相关的仲裁法律文书,向被申请人明确表达仲裁机构受理该案件的事实。
劳 动 仲 裁 对 方 缺 席 的 处 理 方 法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以缺席裁决。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仲裁被告方缺席时,可以缺席裁决,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在劳动仲裁中,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委员会将按照撤回仲裁申请或缺席裁决的方式处理。而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庭将依法作出裁决。同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最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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