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拆迁是有补偿的,主要补偿以下内容:
1、企业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
3、因为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物资的运输费等;
4、对积极拆迁的企业的奖励费用。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小产权房拆迁有赔偿吗?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作“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句话,买卖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所以,征地拆迁时,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也就无法完成拆迁补偿登记,因此,在争取拆迁补偿上也就存在障碍。但是,小产权房虽然不能买卖,但也是合法房产,征地拆迁的时候,是应当得到补偿的,只是,这个补偿应当由原房主去领取,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为了获得拆迁补偿,可以与原房主约定,遇到征地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补偿款归购房人所有,这样,即便原房主领取了补偿款不愿意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院取得这笔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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