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遗赠扶养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可以导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条件是什么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4、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对扶养人的补偿事项作出合理的安排。
2、当事人一方由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导致协议解除。若由于遗赠人的行为导致协议解除,则其应支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和劳动报酬;若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扶养遗赠人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其无权请求返还其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和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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