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另外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中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除了可以协商解除协议外,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
一、双方均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要根据双方对履行义务的约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合同约定双方同时履行义务,双方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约定一方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督促对方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未履行合同不能视为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就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
二、遗赠协议需要公证么
遗赠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公证是依法证明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如果当事人选择公证的,就需要双方到遗赠人或扶养人的住所地办理公证事项。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三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五条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第六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由遗赠人或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受理。
第七条规定,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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