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知道开发商是否办了预告登记可以打电话给开发商或上房管局网上查询。
一、买房必须办理预告登记吗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这点需要注意。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如何
有人认为预告登记的效力包括:
(1)保全效力,即保障请求权肯定发生所指定的效果的效力;
(2)顺位保护效力,即保障请求权所指定的物权变动享有登记的顺位;
(3)破产保护效力,即在相对人陷于破产时,排斥他人而保障请求权发生指定的效果。
也有人认为,预告登记的效力应包括:
(1)保障请求权将来肯定会发生预期的效果;
(2)保障请求权所指定的物权变动享有登记的顺位;
(3)在相对人破产时,保障作为请求权标的的不动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从而使请求权具有优先于破产债权的效力;
(4)在相对人死亡的场合,继承人负有协助办理本登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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