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归城管管。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是无权强制拆除的。
一、私自拆除小区违章搭建有什么后果
私自拆除小区违章搭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小区业主违建若是有损害到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另外,物业公司也有权要求业主将违建处拆除,若是业主拒拆,可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违章搭建物有侵占社会公共资源和城市空间,破坏城市形象等危害。
二、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谁
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三、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情况如下:
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一、小区公共收益有以下:
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二、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有以下: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4、物业服务用房;
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总之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情况一般是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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