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不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一、继承人死亡后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继承人的死亡会根据继承是否开始会有不同的处理:
1、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则按照法定继承,有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适用转继承。转继承即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二、代位继承的内容有哪些,如何进行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四、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公证代位继承的主体是谁
代位继承的主体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全文8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