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业主无需经过任何手续,就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并了解本小区内的物业服务情况以及物业合同的履行情况。同时,业主有权要求公开和公布小区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向业主公开作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监控设施的运行和本小区内人员、大件财物进出的情况记录。
业主无需经过任何手续,就有权监督物业公司。本小区内的业主有权了解本小区内的物业服务情况以及物业合同的履行情况。同时,业主有权要求公开和公布小区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向业主公开作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监控设施的运行和本小区内人员、大件财物进出的情况记录。
物 业 调 监 控 的 手 续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在物业服务企业接到业主关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发生纠纷的投诉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调监控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范围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纠纷。物业调监控是物业管理企业的一项重要职责,有助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和秩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物业调监控,以及调监控结果是否及时反馈给业主,是值得关注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监控管理制度,或者在调监控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可能会导致业主的权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居委会、物业监管机构等反映,要求进行整改。如果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业主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了解物业服务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公开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物业公司有义务公开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配合业主监督。但若物业服务企业未建立监控管理制度或存在不规范行为,业主有权向居委会、物业监管机构等反映并要求整改。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业主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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