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调监控可以报警,由警察一起前往调取监控。如实向警察说明实际情况。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调取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
居民向媒体反映小区收费高物业调监控兴师问罪
家住硚口区荣华街玉带汇景苑小区的吴爹爹找记者反映,小区的物业费偏高,记者前往小区采访。未料,记者离开后,小区物业竟调出监控录像,锁定报料读者是吴爹爹,并找上吴爹爹家门。
前日,吴爹爹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小区的物业费比规定标准要高,而且物业管理公司没有详细公示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记者到该小区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武汉宏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带汇景苑物业管理处。该处负责人黎某见记者来,马上索要业主报料的材料,并问记者:到底是谁跟你说的记者本着保护报料人的原则,绝口不说。黎某向记者解释,收费偏高是因为该小区是高档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在物价局有备案,记者随后离开了该小区。
记者离开没多久,黎某和另一位物业负责人,就敲开了吴爹爹家门。吴爹爹说,两人气势汹汹,你还敢告到记者那里去!我看监控录像一下子就把你找出来!吴爹爹说,他跟他们讲法规,黎某等人却说:我想公示就公示,不想公示就不公示。吴爹爹听此十分气愤,马上打电话向记者反映。
昨日,记者和吴爹爹再次前往物业管理处调查时,黎某对吴爹爹说:我找了一个小时录像才把你找出来的!他表示,找吴爹爹是为了解释物业费的收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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