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死亡的,由其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的死亡证明、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死亡身份证遗失后还能补办吗?
不可以保留。公安机关会回收身份证。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死亡销户可以异地办理吗
死亡户籍注销证明必须由死者家属到死者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目前不能异地办理。死亡注销户口的手续,需要带的资料有:
1、证明公民死亡的证明材料;(凭医院、殡仪馆、或村居委会意见)
2、死亡人员原户口本、身份证;
3、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持以上资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手续。
三、户口簿办户口本会有你去世的记录吗
没有记录了。人去世后就要按照规定注销户口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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