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权70年后的归属具体如下:
1、若土地使用者提出要延续土地使用期限并获得批准,重新签订合同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则房产所有权继续归原所有人;
2、若没有延续土地使用期限,则该房产将随着土地一起归还给国家。
一、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确定如下:
1、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最高年限为40年;
5、仓储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
总之,安置房产权70年后若土地使用者提出要延续土地使用期限并获得批准,重新签订合同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则房产所有权继续归原所有人;若没有延续土地使用期限,则该房产将随着土地一起归还给国家;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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