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解散应当依法支付员工赔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企业解散的原因
企业解散大致有如下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5.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6.被吊销营业执照。
7.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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