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经省人事(劳动,(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工作单位通知书))厅批准,外地调动进杭在省级单位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成人教育),年龄按杭州市现行户籍政策执行。
提交材料:
1、省人事厅调令(省劳动厅批文应附劳动聘用合同);
2、学历证书;
3、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薄;
4、在杭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户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提供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证)〕
办理程序: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户证办证中心申请,填写《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交市公安局户证中心办理。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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