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缺失劳动关系是否能够得到证实
无劳动合同不一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不一定能够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因为劳动关系不存在,仍然可以在相关情况下可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如果签了劳动合同想反悔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完了可以反悔,不过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实际履行的,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已开始履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约定自动续延
劳动合同到期是不会自动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对于续约无约定,不视为自动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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