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
时间:2023-05-07 16:24:04 2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我国著作权法义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一)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的作品,作者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使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材料、技术零部件制作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二)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服务作品,行政法规或合同。作者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除上述作品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奖励作者,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其他作品,属于作者。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经营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

第二,职务作品属于单位作品,即依照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联检组的意愿创建并由联检组承担。本单位视为作者,行使著作权,除本单位的作品外,公民为完成本单位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主要不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称为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作者经单位同意,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本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完成作品的期限为二年,自作者将作品交付单位之日起计算。特种作业是指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等特种作业。,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依照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特殊岗位创作的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著作权的特点是单位要求作者创作,单位提供设备,图纸和其他相关用品。作者只享有创作权,其他权利归单位所有。但笔者有权向单位索要一定数额的报酬和奖励。作品完成两年后,经单位同意,作者可以获得使用该作品的有关报酬,由单位与作者按比例分配,服务作品的合同协议是否包括著作权人“c-lv”/>谁是服务作品的版权所有者

全文8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职务作品 最新知识
针对我国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我国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