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指法院对于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应该审查鉴定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案件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法院可以要求鉴定机构作出解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甚至可以准许重新鉴定。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鉴定意见是单独一个类别的证据。鉴定意见是属于传来证据,因为不是第一手的资料,由鉴定机构制作。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法律文书吗
是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全文4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