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受工伤雇用公司需要赔偿。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临时工受伤是否算工伤
临时工受伤算工伤。临时工伤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职业病、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法定情况下。在我国法律上,临时工和正式工没有区别,只要付出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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