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可以依据以下几点打官司:
1、没有证据并不影响法院立案;
2、没有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
3、可以不用举证的特殊诉讼类型;
4、特殊情况下复制件、亲属也可作证。
在原则上最少需要一名证人,多则需要三名证人为我们提供证明,证人要提供真实的,准确的证据,证言,证词才有效达到证明的目的,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1、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2、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3、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4、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有事实没有证据怎么办
对于民事案件,只要原告有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没有证据法院也是会立案的,没有证据不影响立案。
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证据只是能决定官司能否打赢,并且,对于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和诉讼请求,只要对方当事人认可,法院就可以支持。没有证据还可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责任的。如子女抚养费的诉请等,若被告反驳,由被告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3)如果原告和被告都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原告无法证明被告存在有罪或过失行为,要求原告进一步提供新的有效证据,之后再开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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