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劳动者的雇佣关系终止时期跨过了长达十五年之久的工时,那么该雇主便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主要依赖于员工的任职年限,即每一成熟年,需向离职人员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赔偿金;当超过十五年的工龄时,则需支付十五个月薪酬的赔偿金。在此所述“薪酬”,特指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日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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