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贵司工作了长达五年之久的员工来说,倘若他们不幸遭遇解雇,若此举为贵司违法行为所导致,则贵司需向他们支付最高达十个月的月度工资作为赔偿金。
反之,即使贵司并未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若贵司在此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那么仍须向做出损失的员工支付最多五个月的月度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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