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齐哈尔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需要的材料
1、开设专业教学计划
2、黑龙江省新建技工学校审批表
3、开办技工学校办学场地证明
4、开办技工学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开办技工学校基本情况报告
6、开办技工学校可行性论证报告
7、普通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申请报告
8、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9、学校人员组成情况证明
二、齐齐哈尔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报学校经属地人社部门初审合格后,由属地人社部门报省厅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3、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到申报学校按照设置标准进行现场审核
4、复审,延长对现场评估材料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如开处务会研究讨论
5、签批,处务会形成材料,报主管厅长签批
6、公示,在技工教育网对签批结果进行公示
7、送达,公示期后,将行政批文送达申报所属人社部门
三、齐齐哈尔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87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第11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4年8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中《黑龙江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第70项规定: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人社厅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政府(省人社厅承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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