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齐哈尔门诊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收费票据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
银行卡号
病历复印件
门急诊费用清单
诊断证明(急诊提供)
二、齐齐哈尔门诊费用报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齐齐哈尔门诊费用报销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金源街1093号医保综合窗口
四、齐齐哈尔门诊费用报销受理条件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缴费状态正常;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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